我仅此要告知您,我们身为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反贪委)官员,有责任揭露反贪委高级官员,雪州反贪委副总监希山穆丁哈欣(Hishamuddin bin Hashim)的不法和贿赂行为,他与赵明福事件有关联,同时他也涉及了拿督斯理基尔多益(DATO' SERI DR MOHAMAD KHIR BIN TOYO)位于雪兰莪沙安南第七区的别墅事件。
i) 停止调查有关基尔多益批准的道路建设计划,这条位于适耕庄(Sekinchan)全长20.5公里,耗资九千两百五十万令吉的公路发标给了一家被列入黑名单的公司Meram Holdings。根据公共工程部(JKR)估计,这条道路的价值应该少于五千万令吉。这项工程的承包商名叫Cabaran Wangsa,由潘金安(Pua Kim An)所持有,他即是曾经把一所房子出租给基尔的屋主,而另一名公司股东是基尔的朋党阿末塔尔米兹(Ahmad Tarmizi Tajjeury),他获得了一百英亩的土地,他本人至少在其中获得了两千万令吉的利润。
ii) 拥有超过个人薪酬的资产,比方说:
a. 拥有数间出租房子,其中一间双层排屋是以优惠价格购自Pemaju Kumpulan Lebar Daun Development Sdn Bhd。他获得优惠是由于停止起诉该公司的集团执行总裁拿督诺阿兹曼(Dato' Noor Azman @ Noor Hizam bin Mohd Nurdin)。雪兰莪反贪污局对这宗案件,还有他所拥有的其他物业调查了几年。为了回避公众和下属的怀疑,他住在位于吉隆坡甘榜阿達(Kg Atap)的政府公寓。
b. 拥有一家国家石油公司的油站,该油站位于联邦大道第8.6至8.7公里处。雪兰莪,邮区40000,沙安南,联邦大道,第一区(靠近美拉蒂交通圈(Melati Roundabout),沙安南去巴生的交界处),该油站是以他兄弟的名字注册的。这家油站才在今年(2009年)开始运作,其中一部分是建筑在华人坟场上。他能够在这个地点建筑油站是因为他的权力,这是在基尔掌管雪州政府时就已经发挥的。
c. 在沙安南拥有数个地段,其中一块相信是位于靠近新落成的沙安南市中心大厦(SACC Mall),并以沙安南市中心大厦司机阿都拉(Abdullah b Azim)的妻子的名誉注册的,他的妻子是一名年近四十岁的全职家庭主妇。
iii) 在2009年年初,他与他的下属诺阿兹丽娜(Nor Azlina bt Mustafa)在沙安南湖畔(Tasik Shah Alam)边曾因为通奸(berkhalwat)险遭两名警员逮捕,他的这位下属是调查员阶级。他出示了他的身份证(反贪委工作证),并告知这些警员说他们正在进行一场行动,他们接着被释放了。他和这名调查员的『亲密关系』不断重复,并导致街知户晓,包括他自己的妻子。部门所采取的唯一行动即是把涉及的人员调到布特拉再也的反贪委总部。这是没有效果的,因为阿兹丽娜依旧在雪州办公室与副总监约会。
5. 这封信是为了捍卫正义,以及防止进一步的滥权,尤其是反贪委内部和整个马来西亚。看着这出被当权者庇护下的耍猴戏,我们作为反贪委的成员,感到非常气馁。常言道『目中无人』(beraja di mata, bersultan di hati),我们作为反贪委,已经山穷水尽(hilang punca),无法找到部门/机构/非政府组织对这个课题进行抗争,以采取适当的行动。
还正于民...
总会水落石出的一天,人在做天在看。。
手段不觉..